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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一、突发事件处理的总体要求
突发事件应变处理解决方案是根据在各种情况下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周围环境以及当时的状况,预测在危急情况下可能出现重大问题,制订应急方案,从容应付,迅速处置,确保无重大后果发生。
(一)应急事件的管理控制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各级紧急事件的管理指挥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各种危急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措施,全面培训各级员工应对危急事件的能力,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定期开张各类应急演练,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随时投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2.实施系统管理通过总体预案的实施,切实加强基础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危急事件的能力。
3.做好分级控制
通过规范危机事件的等级分类,确定不同等级危急事件的启动程序,根据事件发展情况,按照其紧急程度分别进行预警及处置,实施分级控制。发生不同等级事件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各级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方案。
4.强化反应速度
建立预警和应急快速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分级责任制和首问责任制的要求,保证发现、报告、处理、善后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危机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的处置。此外,不断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增强应急处理的反应力和处理能力。
(二)应急事件的分类与识别
1.分类
(1)公共管理事件类
公共管理事件
1 打架、斗殴、流氓滋事
2 停车场应急事件
3 常见治安、刑事案件
4 反恐应急
5 跳楼事件
6 自杀或企图自杀事件
7 迷童认领工作
8 拾、失物应急
9 发现弃婴
10 精神失常、疯、傻、醉汉等人员进入项目
11 遇到爆炸威胁时的紧急处理
12 餐饮中心供餐应急
(2)火灾事故类
火灾事故类
1 火警、火灾
2 易燃气体泄漏
3 烟头未熄灭点燃易燃物
(3)自然灾害事故类
自然灾害类
1 台风、潮汛
2 洪水
3 防震抗震
4 社会救灾
(4)设备事故类
设备事故类
1 停电
2 电梯困人
3 触电事故
4 供水系统应急
5 水管爆裂或漏水
6 污水井、管道、化粪池堵塞,污水外溢
7 玻璃幕墙破碎
8 供氧应急
9 信息系统运行意外事件
(5)公共卫生安全类
公共卫生安全类
1 食物中毒
2 突发性流行病
3 重大传染病
2.识别及预警管理对应
紧急事件识别及预警对应表
事故级别 一般(Ⅳ) 较大(Ⅲ) 重大(Ⅱ) 特别重大(Ⅰ)
预警信号 蓝色 黄色 橙色 红色
自然灾害影响描述 由于台风造成雨水管、下水管堵塞,威胁或已造成局部被水侵,不影响正常工作或生活,基本没有经济损失。 1.由于台风暴雨造成雨水管、下水管堵塞,威胁或已造成局部被水侵,影响正常工作或生活,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
2.由于台风暴雨造成建筑物户外各类设施(广告牌)损害,威胁局部安全。 1.由于台风暴雨造成雨水管、下水管堵塞,威胁或已造成大面积被水侵,严重影响正常工作或生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
2.各类自然灾害造成建筑物户外各类设施(广告牌)严重损害,威胁建筑物本身安全。 1.各类自然灾害造成建筑物户外各类设施(广告牌)严重损害,威胁建筑物本身安全或人员生命安全。
2.国家预警和政府发布的各类重大灾难。
(三)应急事件处理流程
重点说明
1.事故发生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向班长、应急小组报告,并采取果断处理措施,切断危险源。
2.应急小组组长在接到应急处理信息后,及时向部门领导及职能部门报告并按事故处理措施对事故进行处理。
3.处理泄漏事故时,处理人员首先用水枪掩护,穿戴好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采取围堤、堵截、稀释、覆盖、收容、废弃等方法处理泄漏物,严禁单人独立行动,要有监护人监护。
4.如有人员中毒或受伤,应迅速将中毒或受伤人员带离现场,按中毒、受伤的性质对其进行现场处理,重者送医院就医。
5.发生火灾,迅速查明原因,正确选择适用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进行灭火,火灾扑灭后仍要派人监护现场,以消灭余火。
6.发生爆炸事故,除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领导外操作人员视情况采取局部或全厂停车处理,对受威胁的危险物采取及时转移,抑爆、泄压等措施。
7.发现重大事故或需外部援助的,应及时向上级公安、消防、安监、政府、友邻等部门发出请求援助,启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应急物资准备方案
1.分类
(1)应急物资按紧急状态的使用功能分类如下:
类别 明细
工具类 扫把、水桶、铁锹、拖把、铁丝、扳手、老虎钳、螺丝刀、电筒等
警示类 警示标牌、围合板、围合线、雪糕桶等
监测类 噪音计、秒表、万用表、摇表、水表、电度表、尺子等
消防类 消防斧、消防钩、消防桶、消防沙、消防服、防毒面具、灭火器、水龙带、水枪等
防护类 木桩、绳子、沙袋、软垫、抹布等
医药类 红药水、碘酒、创口贴、纱布、绷带等
通讯类 对讲机、应急电话及电话号码等
防身类 警棍、腰带等
(2)应急物资按照其正常使用情况分为常用型、应急型两类。
类别 具体说明 备注
常用型 在公司日常活动中使用的物资,属于消耗类一种。平时在各岗位上保存和使用 这类物资的使用不需
要经过特殊的培训。
应急型 公司日常活动中很少使用的物资,是为安全准备。存放在固定的有防护的地方。 该类物资的使用需要经过培训或演习训练。
2.控制
常用型应急物资的储备状况应由相应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采购申请,主管审批后执行按采购控制程序准备。
应急型物资由管理处在日常巡查和公司检查时实行两级巡查制度。对物资情况进行检查,对缺、损的物资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立即进行采购申请。
应急物资的保存应按该物资的存放要求进行保存。对各类物资的正常使用应作为各岗位员工基本技能,要求各岗位员工能够正确识别和熟练使用,适当时在培训中进行强化和提高。紧急集合和演习训练要求参与员工能够达到规定。
二、事故现场急救常识
(一)急救原则:先救命,后治伤。
(二)急救步骤:止血、包扎、固定、救治。
(三)常用急救方法
1.包扎。伤口包扎绷带必须清洁,伤口不要用水冲洗,如伤口大量出血,要用折叠多层的绷带、手帕或手巾(必要时可撕下衣服)扎紧,直到流血减少或停止。
2.碰伤。轻微的碰伤,可将冷湿布敷在伤处。较重的碰伤,应小心把伤员安置在担架上,等待医生处理。
3.骨折。手骨或腿骨折断,应将伤员安放在担架上或地上。
4.碎屑入目。当眼睛为碎屑所伤,要去医院治疗,不要用手、手帕、毛巾、火柴梗等东西揩眼睛。
5.灼烫伤。用清洁布覆盖伤面后包扎,不要弄破水泡,避免创面感染,伤员口渴时可给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经现场处理后的伤员要迅速送医院治疗。
6.煤气中毒。立即将中毒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让其仰卧,解开衣服,但勿使其受凉,如中毒者呼吸停止,则实施人工呼吸抢救。
7.触电。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关闭电闸或用于木材等绝缘物把电线从触电者身上拨开。进行抢救时,注意不要直接接触触电者。如触电者已失去知觉应使其仰卧地上,解开衣服,使其呼吸不受阻碍,如触电者呼吸停止,则应进行人工呼吸。
第二节 人员违规情形处理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公司科学管理体系和保证企业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规范对职工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促进公司科学发展,依照《公司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现行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处理违规违纪员工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处理的原则。
第四条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的管理。公司工会应当帮助、引导员工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违规违纪行为分类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有关管理办法,依照本办法应当予以处理的行为。国家和上级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公司损害程度分为:轻微违规违纪行为、较重违规违纪行为、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三类。
第六条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违规违纪情节轻微,对公司损害程度较小的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轻微违规违纪行为:
(一)年度迟到、早退累计达到五次的;
(二)旷工一天(含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的;
(三)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脱岗、串岗者或私自调换、顶替工作者、干私活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指示、决定的;
(五)私带烟火进入辖区的;
(六)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质量、环保工作职责的;
(七)因本人过错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千元至1万元的;
(八)公司规章制度和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轻微违规违纪行为。
第七条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经常违规违纪,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或带来较大不良影响的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一)年度内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达2次的;
(二)连续旷工达2日,或年度内累计旷工达7日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指示、决定的,造成一定影响的;
(四)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者;
(五)在项目非易燃易爆区域吸烟的;
(六)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质量、环保工作职责,导致发生人员伤害、严重质量缺陷(投诉)、环境投诉的;
(七)盗窃公司财物达500元以上未受到刑事处分的;
(八)因个人过错,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万元的;
(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的;
(十)公司规章制度和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第八条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恶劣,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连续旷工达10日,或年度内累计旷工达20日的;
2、扰乱生产、工作秩序,造成停工、停产的;
3、递交辞职申请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15日的;
4、公司规章制度和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二)严重违反质量、安全、环保法规行为:
1、在易燃易爆区域吸烟的;
2、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发生轻伤事故的;
3、违反质量、安全、环保法规,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及以上的;
4、公司规章制度和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严重违反质量、安全、环保法规行为。
(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1、违反规定为他人提供信用、资金担保的;
2、违反公司规定使用公司工商执照、公章,私自开设银行账户的;
3、蓄意销毁财务、会计凭证等资料的;
4、公司规章制度和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四)严重失职、渎职行为:
1、不按公司制度规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进行决策,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的;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司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益遭受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的;
3、违反采购或招标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的;
4、公司规章制度和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严重失职、渎职行为。
(五)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1、年度内较重违规违纪行为达2次的;
2、故意破坏造成公司资产损失达1000元及以上的;
3、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及以上的;
4、公司规章制度和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第三章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第九条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降薪、降职、解除劳动合同五种。
警告(严重警告),是指对员工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给予警示,要求及时纠正的一种警戒性处理方式。
降薪,是指对有较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员工予以降低其绩效工资的处理方式。
降职,是指对有较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员工予以降低或撤销其行政职务的处理方式。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单方直接解除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员工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
第十条对于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员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理。受到警告处理的核减其月50%的绩效工资;受到严重警告处理的核减当月100%绩效工资。
第十一条对于有较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员工给予降薪、降职处理,班组长(含副班长)以上的核减其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给予降1级行政职务的处理,2年内不得晋升行政职务;班组长(含副班长)以下的一般员工核减其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给予1—2年降1—2级岗位工资的处理,且1—2年内不得晋升行政职务。
第十二条对于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员工,符合从轻处理规定,给予一年的考核期,由其所在单位按一般管理、技术、技能人员管理,一年内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按规定享受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不符合从轻处理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违规违纪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处理:
(一)主动交代本人和他人违规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二)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三)公司规章制度和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从轻处理情形。
第十四条违规违纪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加重处理:
(一)拒不承认错误的;
(二)强迫、唆使他人违规违纪的;
(三)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证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
(四)干扰、妨碍组织调查的。
第十五条员工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的,公司应责令其赔偿。对有侵占、贪污、挪用公款和盗窃、索贿受贿的,应依法全额追缴其违规违纪款额并赔偿利息损失。
第十六条处理违规违纪员工,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谁用工谁负责处理”的原则进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行政领导人员违规违纪的,由公司纪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员工违反质量、安全、环保、保卫、保密法规的,由质量、安全环保、保卫、保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由人力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公司纪委应同时按《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处理违规违纪员工,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员工所在基层组织书面报告违规违纪事实;
(二)有关部门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予以核查、认定、提出处理意见;
(三)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下达处理决定书,通知被处理员工本人;
(四)将处理违规违纪员工相关材料归入人事档案;
(五)工会要做好员工违规违纪处理的维权、监督。
第十八条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决定书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处理员工的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职务(工种)等基本情况;
(二)主要违规违纪事实;
(三)处理决定;
(四)不服从处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第十九条受处理的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工会或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员工对处理决定提出申诉的,公司应对员工申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核查,在一个月内处理终结。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相关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而本办法没有规定的,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发生安全、质量、环保、保密事故(事件)的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质量、环保、保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未列出的其它符合解除劳动关系情形的,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本文初始发布时间为2018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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